长期招聘 |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关于长期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公告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年08月11日
02引进对象及应聘条件
相关人才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,身心健康,能够全职到岗工作。
(一)第一类 学科带头人
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在50周岁以下,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工作经验,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(重点)科研项目,担任过科室副主任以上职务,符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要求的学科带头人。
(二)第二类 学科骨干
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在45周岁以下,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(重点)科研项目,担任过医疗组长,具有较突出的临床技术特色和较强的临床实践经验,能够熟练掌握学科领域领先关键技术或填补我院技术空白。
(三)第三类 青年人才
取得国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学位研究生,年龄在40周岁以下,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(重点)科研项目。研究方向与业绩成果符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要求。
03工作地点
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
04相关待遇
(一)第一类人才
安家费30万元,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;薪资待遇参照区外同层次医疗机构薪酬水平,提供有竞争力的绩效奖励,可采取“一事一议”的原则。
(二)第二类人才
安家费20万元,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;薪资待遇参照区外同层次医疗机构薪酬水平,提供有竞争力的绩效奖励,可采取“一事一议”的原则。
(三)第三类人才
安家费10万元,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;薪资待遇参照区外同层次医疗机构薪酬水平,可采取“一事一议”的原则。
05联系方式
地址: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恒通路22号
咨询电话:0471-6357026、0471-6691041
医院官网:http://www.nmgfybjy.org.cn/
报名邮箱:nmgfyrsk@126.com
此公告长期有效。
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
2025年8月2日